为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严肃惩处个别教师师德违规和顶风违纪问题,哈尔滨市教育局对下列教师师德违规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现通报如下:
1。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校教师李丹违规补课问题。2019年6月23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李丹正在南岗区民益街某民宅内为学生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李丹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三年内评优晋级资格,调离现工作岗位。
2。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校教师王军违规补课问题。2019年6月23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王军正在南岗区民益街某民宅内为学生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王军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三年内评优晋级资格,调离现工作岗位。
3。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校教师席英男违规补课问题。2019年7月4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席英男正在南岗区汉广街某民宅内为学生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决定延长席英男见习期24个月,并取消五年内评优晋级资格,调离现工作岗位。
4。道里区四十一中学校教师吴晓霞违规补课问题。2019年7月12日,道里区教育局在联合检查中发现,吴晓霞利用工作时间在道里区都市秀景小区某民宅内为学生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吴晓霞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尚志市乌吉密乡小九学校教师毛志强违规招收住宿生问题。经查,2014年9月至今,毛志强私自招收住宿生并违规提供食宿,在接送学生途中发生车祸,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毛志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三年内评优晋级资格。
6。呼兰区第六中学校教师左丽欣违规补课问题。2019年6月15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左丽欣正在南岗区果戈里大街某民宅为学生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左丽欣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两年内评优晋级资格。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教师漠视师德规范、个别学校对教师教育管理不到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特别是有的区、县(市)师德违规问题经常是“零查处”、“零报告”,同时也反映出个别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师德违规行为存在“灯下黑”、袒护、不担当和不作为的问题。
希望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大对教师的管理力度。对极少数仍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教师,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惩处必严,让每位教师知敬畏、守底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